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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12号)要求,学校各类财政和非税收入票据将执行全省统一的收缴规程,全部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学校各类学生缴费必须通过直缴方式直接缴入省财政厅“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内部待结算账户”后,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清分。

    按照本次改革方案中的统一收缴规程要求,学校将各类学生的应缴款信息录入到“江西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开具缴款通知书(电子)、生成缴款码,学生通过登记在学校收费管理系统中的手机号码接收到缴款通知书(电子)和缴款码后,可以通过规定的缴款渠道(支付宝“赣服通”平台、省财政厅指定代理银行、“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等)进行缴款,交款人在缴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并将票据的查询、下载、打印、查验等信息发送到之前登记的手机号码上。

    为切实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学院应当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各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将本次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学校和学院学工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并要求全校在校学生必须于2019年4月7日前,根据《学生手机号码登记操作指南》(附件2)的方法,登录到“华东交通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登记学生个人手机号码。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计划财务处学生收费岗黄钰然同志联系,联系电话:87046699.

     

    附件:

    1.《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12号)

    2.学生手机号码登记操作指南

     

     

     

    计划财务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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