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批准华东交通大学等两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函》(赣教财字〔2022〕8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西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管规〔2022〕15号)的规定,同意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工程学院两所高等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分制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学校应根据学分制收费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收费方案,优化选课管理,便捷收费流程,更好服务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需要。
三、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四、学校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标准和对象等内容,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五、上述收费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收缴,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