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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次数: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财政部制定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的通知.pdf.pdf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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